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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法院宣判今年首例“拒执罪”案件

更新时间:2021-10-02 10:44:33点击次数:40626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 9月30日,武胜法院依法对今年来首例“拒执罪”案件作出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迫于法律威慑,偿还了全部欠款和利息。        2017年,被告人谭某某在云南省文山市承包了水电安装工程,雇请李某、刘某、舒某等6人为其提供劳务。后被告人谭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余下劳务费由被告人谭某某向李某、刘某、舒某出具欠条...

      民生经济网讯 9月30日,武胜法院依法对今年来首例“拒执罪”案件作出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迫于法律威慑,偿还了全部欠款和利息。
       2017年,被告人谭某某在云南省文山市承包了水电安装工程,雇请李某、刘某、舒某等6人为其提供劳务。后被告人谭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余下劳务费由被告人谭某某向李某、刘某、舒某出具欠条,并约定了支付期限。支付期限届满后,被告人谭某某仍未支付,李某、刘某、舒某等人无奈于2019年向武胜法院起诉。武胜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谭某某向李某、刘某、舒某等6人支付劳务费共计928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谭某某仍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被告人谭某某甚至在判决生效不久后便将其名下的房屋出售,所得价款亦未用于支付所欠劳务费,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为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武胜法院将被告人谭某某的拒执行为移送武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迫于法律威慑,被告人谭某某主动到武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主动履行完毕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介于被告人谭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已履行完毕义务并取得李某、刘某、舒某等6人的谅解,武胜法院依法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武胜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沟通联络机制,规范拒执案件移送程序,充分运用刑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张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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