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秦倩 王志平)2014年4月8日,石某与王某在法官主持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石某与王某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王某所有。
2014年4月11日,华蓥法院执行局收到了王某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执行法官十分不解,刚生效的调解书,怎么会申请强制执行。带着疑问,执行法官分别向双方了解情况:二人在协商离婚后,王某答应将家里的电脑给石某,但没有在调解书中体现。在法官调解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借口搪塞,不愿将电脑给石某,故石某拒绝协助王某过户。
执行法官本可以依据生效调解书,依法强制将房屋强制过户至王某名下,但考虑到这样执行,当事人的情绪难以平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效果。执行法官先后多次找到石某、王某进行协商,希望双方能就电脑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主动过户。石某坚持要电脑,而王某坚持不给。执行法官苦口婆心,耐心劝导,释法明理,王某从起初的不愿意到松口让石某自己去家里拿,石某这下不愿意了,因为造成二人离婚的很大原因是因为婆婆太强势,长期干涉他们的生活,让石某此时去家里拿,石某是百般不愿意,去了不仅电脑拿不出来,可能还会受到王某家人的刁难和辱骂,甚至遭到人身损害。鉴于此,执行法官建议将电脑折现,由王某支付现金,二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电脑折价2000元,由王某交至法院,待房屋产权过户完成后,石某到法院领取。
几天后,石某拿着已经过户的房产证复印件,来到法院领取电脑了款,并向执行法官辛勤工作、耐心调解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