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刘志 )2014年5月,北川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进行协商,建立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机制。
规定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时,应严格核实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坚持居住地报到原则。县司法局采取“报到回执、集中衔接、当面交接”等衔接方法,确保人员、文书移交“双到位”。对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不齐全、不符合居住地原则,及时与人民法院协调。社区矫正人员未按时报到,通过电话催到、书面责令等方式进行查找,查找后下落不明,按照有关程序报请人民法院收监执行。
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北川县社区矫正工作,对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