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成都5月21日讯(记者 刘佩佩)今日上午9点20分,酒楼吃饭被收“包间费”一案在武侯区法院22法庭复庭。法院宣判刘先生败诉,对其要求餐厅退还“包间费”的诉求不予支持。对于这样的结果,原告刘先生并不满意,他和他的代理律师陈小虎决定在近两日向法院提起上诉。
陈小虎告诉记者,对于宣判内容他们有两点意见。一是酒楼并没有提前告知刘先生要收包间费。二是酒楼规定的消费满3800元就可免包间费是变相的“最低消费”。针对第一点,陈小虎提到,虽然酒楼在菜单的最后一页有提醒,但当时刘先生并没有翻到此页,工作人员也未口头告知过。“在菜单最后一页写了包间费收费标准,酒楼以此推断消费者看了,自己也履行了告知义务的理由
很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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