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八旬老人有家难归 法院远程庭审家人终团圆
更新时间:2021-12-23 18:49:25点击次数:437666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 “我不想住在养老院,我就想回家……”通过远程庭审系统显示屏,一位八十余岁的老人颤巍巍地说到。近日,岳池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远程庭审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以家庭矛盾为由不尽孝 八旬老人住进养老院 李某(女)与胡某(男)夫妇婚后生育两子一女,长子胡某明,次子已故,女儿胡某华。李某与胡某二人年老多病,多年来主要由女儿胡某华赡养和照料。胡...
民生经济网讯 “我不想住在养老院,我就想回家……”通过远程庭审系统显示屏,一位八十余岁的老人颤巍巍地说到。近日,岳池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远程庭审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以家庭矛盾为由不尽孝 八旬老人住进养老院
李某(女)与胡某(男)夫妇婚后生育两子一女,长子胡某明,次子已故,女儿胡某华。李某与胡某二人年老多病,多年来主要由女儿胡某华赡养和照料。胡某从2020年2月开始,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李某也体弱多病,无法照顾丈夫胡某,胡某遂被送进了岳池县某养老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和生活。李某和胡某曾要求儿子胡某明、女儿胡某华及孙子(次子之子)轮流护理并先预付50,000元赡养费,但只有女儿胡某华及孙子给付了赡养费,儿子胡某明拒绝给付。因胡某不想住养老院,想回家休养,李某和胡某遂诉至本院,要求两个子女支付两位老人的赡养费。
庭审中,长子胡某明辩称,他同意尽赡养义务,以前因为他妻子与他父母有矛盾,所以没有去照顾父母。母亲和胡某华是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将父亲送至的养老院,父亲起诉的本意也不是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而是要离开养老院。父母二人每年共计领取养老金7万多元,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自己的生活和看病,不需要子女再给付赡养费。
女儿胡某华则称,多年来一直是她在照顾父母,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现在母亲年老多病,父亲生活无法自理,她自己也有家庭、孩子,不能全天照顾父母,需要请人专门照顾。
法官当庭调解 终得一家团圆
庭审中,老人言辞恳切,表明就是想要回家。为了切实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同时维护当事人家庭和谐,法官遂对本案进行了当庭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严厉谴责了胡某明及其家属多年来不照顾父母的行为,胡某明也当庭表示自己愿意赡养父母。李某表示自己年老多病,不能照顾胡某,要求儿子胡某明和女儿胡某华分别照顾自己和丈夫胡某。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胡某由儿子胡某明赡养照顾并负责一切事宜,李某由女儿胡某华赡养照顾并负责一切事宜。
庭审结束后,胡某明立即到养老院将父亲接回家中。
法官有话说
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工作繁忙、家庭矛盾均不能作为子女逃避赡养义务的借口,赡养义务不应逃避也无法逃避。善待父母,对儿女言传身教,将传统美德传承下去,才能形成良好的公序良俗,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李定娟)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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