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哥们义气替人顶罪 事后反悔双双被拘

更新时间:2022-01-19 10:12:36点击次数:437730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 一男子为他人罪责顶包被判刑,事后反悔便以其系代罪顶包为由提起上诉,殊不知以身试法,犯了包庇罪。近日,岳池县法院审理此案并判决被告人姚乙有期徒刑6个月。 案情回顾        岳池县某镇农网改造后将剩余的电杆放在该镇某村水果站处,电杆由刘某管理。张某、姚甲(另案起诉)对电杆打起了“歪主意”,想偷偷运至张某承包的养殖点工地用于架设电线。张某、姚甲遂安...

      民生经济网讯 一男子为他人罪责顶包被判刑,事后反悔便以其系代罪顶包为由提起上诉,殊不知以身试法,犯了包庇罪。近日,岳池县法院审理此案并判决被告人姚乙有期徒刑6个月。
案情回顾
       岳池县某镇农网改造后将剩余的电杆放在该镇某村水果站处,电杆由刘某管理。张某、姚甲(另案起诉)对电杆打起了“歪主意”,想偷偷运至张某承包的养殖点工地用于架设电线。张某、姚甲遂安排姚乙租用随车吊将其中3根电杆运送至张某承包的养殖点工地,姚乙此时并不知张某、姚甲未购买电杆。
      刘某发现电杆被盗后便报案,岳池县公安局于2021年3月26日对刘某被盗案立案侦查。此时张某、姚甲劝说姚乙,由姚乙代罪顶包,向岳池县公安局侦查人员作虚假陈述,事后由张某、姚甲给予姚乙补偿。出于“哥们义气”,姚乙同意顶罪。经侦查、起诉、审判诉讼程序,2021年6月7日,岳池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姚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后姚甲、张某、姚乙就补偿数额及支付方式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姚乙于2021年6月12日以其系代罪顶包为由上诉至广安市中级法院,2021年9月3日,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将该案发回岳池县法院重审。2021年10月28日,岳池县检察院变更起诉决定,指控被告人姚乙犯包庇罪。后岳池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乙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构成了包庇罪,应当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包庇罪是我国现行刑法妨害司法罪中危害性质较重的犯罪,其侵害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本案中姚乙此前的欺骗行为贯穿了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性质恶劣,应当受到法律严格制裁。
      在此告诫广大群众,切莫认为随意替他人顶罪是小事,无知可能会酿成沉重的后果,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司法公正需要维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