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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拖欠劳务久不给付 法院判决助维权

更新时间:2022-02-05 11:18:02点击次数:40067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屋装修也逐渐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热点话题。近日,武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9月,某工程有限公司与余某就某用房改建工程项目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和工程内部施工责任书,合同约定将该工程交给原告余某施工完成。工程完工验收审计后,房主已将工程款全部打入了某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某工程有限公司按...

       民生经济网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屋装修也逐渐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热点话题。近日,武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9月,某工程有限公司与余某就某用房改建工程项目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和工程内部施工责任书,合同约定将该工程交给原告余某施工完成。工程完工验收审计后,房主已将工程款全部打入了某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某工程有限公司按约先后支付给余某大部分工程款后,剩余尾款174804.19元未支付,便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约定时间到期后,某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尾款, 2021年9月29日,余某向武胜县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某工程有限公司给付所欠工程款174804.19元及利息,并支付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5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进行了电话联系,积极向其陈述利弊,耐心释法明理。何某表示所欠原告余某的工程款属实,欠条也属实,只因公司账户尚在冻结状态,无法向原告支付。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后,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最终,承办法官作出如下判决: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余某支付工程款174804.19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9月11日起以174804.1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寄语:“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作为尚在经营的公司,更应该看重诚实信用。如果不遵守信用,不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最终会给自己招来官司。(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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