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江安县司法局向江安县公安局送达了协助查找社区矫正对象通知书,并通过宜宾市司法局,协调向上级公安机关发布紧急警情,协助对陈某某进行查找。同时,选派3名工作人员组成追查组前往兴文县进行查找。
在兴文县司法局的协助下,查看了古宋镇客运站监控视频,并前往客运站外长途车票销售点及邻近旅店宾馆询问陈某某下落,经过近8小时的查找皆无果,终于在7日晚8时,在多方配合下,通过市公安局侦查手段,发现陈某某正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地界(G78汕昆高速)。通过询问其亲属历史情况与线路分析,推断陈某某坐车往广东方向行动。
江安县司法局领导随即指派追查组连夜乘坐高铁前往广东省广州市。查找期间,追查组和陈某某家属也没有放弃继续拨打其电话,2月8日,追查组收到陈某某姐姐电话告知陈某某接听了电话,并获取了陈某某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万达广场,追查组随即前往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霄边派出所,利用天网监控人脸识别技术对陈某某进行查找,并发现陈某某下落。
随后,追查组通过实地查找,最终发现陈某某独自一人蹲在长安镇长青路红绿灯处,通过对其进行交流劝说,带其乘车前往长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到陈某某怀有身孕,追查组带领其前往东莞市长安医院进行身体检查,随后在2月9日上午带领陈某某乘坐高铁返回宜宾交于陈某某家属,并对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至此,这场跨省追查工作终于落下了帷幕。
在此次追查行动中,江安县司法局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工作原则,在宜宾市司法局的指导和市公安局的协助下,迅速反应,有效控制,做到处置及时,有效维护了春节及北京冬奥会期间安全稳定。后续,我局将依法依规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