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网讯(陈媛婷)2022年1月17日,申请人某公司对被申请人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三台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后,认真全面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后,本着“依法行政,复议为民促和谐”的理念,又考虑到当面疫情常态化环境下企业的实际困难,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2022年3月1日上午,三台县司法局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就被申请人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
民生经济网讯(陈媛婷)2022年1月17日,申请人某公司对被申请人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三台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后,认真全面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后,本着“依法行政,复议为民促和谐”的理念,又考虑到当面疫情常态化环境下企业的实际困难,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2022年3月1日上午,三台县司法局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就被申请人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调解员从被申请人作出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违法行为情节轻重以及申请人之后的态度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次案件原处罚金额达44万元,通过调解,双方达成罚款10万元的调解协议。
“真的特别感谢政府!感谢司法局!感谢各位调解员!真的没有想到这个事情可以这样解决了!”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非常激动地说。
本次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不仅是三台县司法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实体现,而且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三台县行政复议工作满意度、认可度。三台县司法局将继续始终坚持复议为民宗旨,朝着“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目标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