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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免收电费为诱饵,专骗老年人!二人被判刑

更新时间:2022-06-12 17:22:55点击次数:475028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王倩)岳池县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邹某谎称系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先后在四川省大竹县石河镇和黄滩乡、四川省岳池县秦溪镇和兴隆镇、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等地,以安装报警器可以免收多年电费为由,骗取农村留守老年人刘某、梁某、唐某等多人钱财共计人民币...

      民生经济网讯(王倩)岳池县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邹某谎称系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先后在四川省大竹县石河镇和黄滩乡、四川省岳池县秦溪镇和兴隆镇、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等地,以安装报警器可以免收多年电费为由,骗取农村留守老年人刘某、梁某、唐某等多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1200元,此后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二人已将违法所得退还被害人。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岳池县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近年来,以各种理由为幌子诈骗老年人的活动不断增多,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老年人需要增强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克服贪欲的心里,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念头,在日常生活中不轻信、不盲目、不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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