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太有8个子女,老伴儿早年去世,是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8个孩子拉扯长大。都说“养儿防老”,王老太有5个儿子(二儿子已去世),按理说她应该承欢膝下安享晚年,可现在,5个儿子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下,王老太只得将7个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每月至少探望自己2次,每次要陪伴自己不少于2个小时,同时要求三儿子陈隆支付房屋拆迁后过渡费用及交付依法应当由其所有的份额。
法庭上,7个子女三种意见:两个女儿认为自己是嫁出去的闺女,没有分得家里的老宅,所以不同意支付赡养费,但可以经常去看望老母亲。三儿子陈隆同意老母亲的意见,每月支付赡养费,并每月看望两次。其他四个儿子则认为,是三儿子拆了家里老宅,并获得拆迁补偿,应该由其拿出相应的费用赡养老母亲,不足时再由他们兄弟们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