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刘志 )2014年6月,四川北川县司法局收到江油市人民法院委托,要求对被告人汪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进行审前调查评估。
县司法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经核实,汪某的父亲早已去世,全家于1997年就搬迁到江油市工作生活。从1997年至今,汪某一直在外地读书、务工,没有在北川县居住过。在其母亲家中,了解到,汪某一直认为自己被冤枉,但因全家无人知法、懂法,所以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当场对汪某进行了免费法律咨询,根据其家庭情况,建议他到江油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汪某一家十分感动,称赞北川县司法局是人民的好公仆、好卫士,其亲属邻居也对县司法局的行为给予了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