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李若琳 王志平)四川省华蓥禄市镇村民邓某,为接孙子放学,酒后驾车被判刑。
2013年10月29日中午,四川省华蓥市禄市镇58岁村民邓某,帮朋友联系迁坟等事情后,与朋友在禄市镇街上某食店吃饭,席间免不了饮几杯酒助兴,邓某喝了一两多白酒和两瓶啤酒。下午16时许,邓某见天色突变,开始下雨,担心孙子放学后淋雨,但爱孙心切,明知酒后不能驾车,还是驾驶自己的长安面包车前往华蓥市禄市初中去接孙子。当车行至禄市镇七一桥路段时,遇交警临检,对邓某进行酒精检测,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是每100ml含酒精160mg,后送华蓥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检验,结果是每100ml含酒精158mg。
近日,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对邓某酒驾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邓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