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观察)专章论“法”,中共释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题:专章论“法”,中共释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中新社记者 阚枫
“法者,治之端也”,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中共将“全面依法治国”视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相较于中共十九大报告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部分进行论述,二十大报告设专门章节,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
以民族复兴为观察向度,二十大报告标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航向。
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要求,明确“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受访的法学专家看来,这是中共对全面依法治国认识的一个新高度。
“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问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对中新社记者表示,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奉行法治是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支振锋说,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二十大报告彰显了中共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为建设更广幅度、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法治中国提供了更大信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对中新社记者表示,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必然也是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进程。
“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是宏大的系统工程,零敲碎打地调整不行,碎片化地修修补补也不行,必须全面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姚莉说,二十大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到新的高度。
如专家所言,过去十年,中共第一次召开中央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三个“第一次”,折射出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
以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为观察向度,二十大报告不仅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对法治轨道宏观擘画,还聚焦民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施策,于社会关切处,体现法治为民的底色。
——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报告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谈到依法行政,报告提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谈到公正司法,报告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谈到建设法治社会,报告强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此外,在对中国未来发展图景的谋划布局中,二十大报告处处彰显着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例如,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等。
“这些都是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领域,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姚莉表示,二十大报告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环节全面进行科学部署,进一步激发法治的保障功能,提升“民生三感”。
支振锋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未来,中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更需要高质量的法治。
过去十年,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下的“中国之治”,让拥有14亿多人口的中国成为世界公认的最安全国家之一,成就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
以护航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二十大报告再次表明,厉行法治被中共奉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长治久安之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