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经济网讯(何秋梦) 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协调执法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8月2日,宜宾市江安县司法局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行政执法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川主持会议。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别对执法案件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就存在的争议和疑问展开讨论。司法...
民生经济网讯(何秋梦) 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协调执法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争议,8月2日,宜宾市江安县司法局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行政执法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川主持会议。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别对执法案件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就存在的争议和疑问展开讨论。司法局就各单位所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法律解读,对执法案件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律法规适用提出了建议,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积极作为,严格依法执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通过召开协调会,有助于解决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