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原告吴某与被告唐某、李某是多年邻居,原告吴某对年久失修的住房进行了重建,但与一墙相邻的被告在外墙修缮、排水沟修建等问题上发生纠纷,被告不断阻止原告修建新房,双方纠纷经派出所调解员多次调解仍未化解,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
调解最初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认为排水沟的定点是平直的,被告认为排水沟的定点偏向了自己这边;原告认为屋后的堡坎等排水沟挖好后无需再修缮,被告要求原告将自己这边的堡坎拆除;原告认为排水沟砖头需要铺在定点外面,被告认为排水沟砖头要铺在定点里面…各类问题不断,矛盾纠纷尖锐。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后,联合派出所民警及调解员当场对排水沟定点、宽度等进行了勘测,现场确定排水沟的位置及大小。同时就相关纷争建议双方多换位思考,又从邻里和睦的重要性着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
经过四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各让一步,被告不再阻碍原告修建新房,原告的修建工程也最大化地避免影响到被告家,在周围邻居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