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四川推行行政处罚五分离制度

更新时间:2013-03-24 11:26:43点击次数:1744次字号:T|T

     本网讯  四川省林业厅近日下发通知,将从201341日起,在系统施行行政处罚五分离制度。以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行为,完善行政处罚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正确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该《制度》所称五分离是指按照职能相对分离、责任相应明确、权力相互制约的原则,将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复核、决定、执行这5项主要职能进行划分,分别规定由执法主体内部不同的机构行使,其中,立案、调查、送达和执行职能由执法主体内部办案机构行使;立案备查、案件复核职能由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法制员行使;行政处罚决定权职能由执法主体负责人行使。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