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依法保障律师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执业权利,广元市司法局积极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市公安局建立工作互动平台,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一是与检察院建立了刑事案件管理协作配合机制。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沟通座谈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管理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广检会〔2012〕9号),对刑事案件办理中律师会见、阅卷、辩护意见采纳等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该意见自2013年开始执行。
二是与公安看守所建立了会见保障机制。2013年1月31日下午,广元市司法局、广元市律师协会与市公安局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对看守所隔离了律师和被押人员家属会见通道,律师会见室增加了1倍面积等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针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会见高峰段对接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看守所针对律师会见高峰段问题当即决定采用电话预约、网上预约以及灵活调配审讯室的方式解决律师及时会见问题。
座谈会上,市看守所当即聘请广元市司法局律公科长张明凤,市律协副会长、力发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兰芳,慧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苟峥嵘为看守所的特邀监督员,与其他各界代表共同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