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更新时间:2023-03-31 20:15:38点击次数:479958次字号:T|T


 为切实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日前,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星华以“法律对学生的保护”为主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宝清县第四小学400余名同学讲授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QQ图片20230331194656_1680263236.jpg

      本次授课充分考虑到小学生年龄特点,通过神兽断狱、大盂鼎上的“法”、子产铸刑鼎三个小故事,从法的起源开始讲起,成功引起同学们的学法兴趣。课程围绕师生、家长关注的反校园欺凌,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交通安全等方面展开。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育同学们树立安全意识,学会抵制网络诱惑,防范网络危险,遇事多向老师、家长报告寻求帮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QQ图片20230331194659_1680263248.jpg

      课堂上,师生们还在线上讲解员的带领下,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云上”参观了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文化长廊等场所。“云上公众开放日”活动,既满足了同学们对“法院内部究竟什么样”的好奇,又让同学们感受法院庄严肃穆、公平公正的法治文化氛围,对法院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QQ图片20230331194702_1680263261.jpg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是新时代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宝清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 杨妍  马吉成 )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