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在一个家庭里,父母可以选择离婚,但孩子却难以有保住家庭圆满的能力,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影响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将会对孩子的一生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涉及到未成年人,父母离婚造成一方在孩子生活中的缺席,在监护职责中的缺位,“教而无方、教而不当”或是“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等问题,均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甚至成为未成年人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或者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问题孩子多出自问题家庭”。为此,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针对离婚、抚养等涉未成年人案件通过“落实一个思路、采取三项举措”,以司法之力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落实“一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思路:协兴法庭根据今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结合协兴法庭探索制定的促进家庭教育“1234”工作思路,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相关工作,提前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履行。
采取“三项”举措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思想教育,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一方面以“青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依托,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知识,向当事人进行宣讲,明确提示并告诫当事人应遵守《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在离婚后持续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全面健康成长,确保父母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不缺席、不缺位。另一方面通过与父母之间的交流掌握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存在不良行为,并视情况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防范其步入歧途。
加强行为约束,签订“一”份探视权承诺书。在涉未成年人抚养、探望案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对当事人正确行使探望权进行督促和约束,提前告知当事人应当自觉、合理、恰当地行使及配合行使探望权,并提前警示当事人违反相应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使矛盾发生防范于未然,一定程度上减少日后探望纠纷、探望强制执行的发生,缓解探望难题。
主动探寻心理,组织“一”场与孩子的细心交谈会。父母离婚对孩子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伤害行为,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和创伤。通过与孩子的单独交谈,给予孩子表达自己想法的机会,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照顾和关注。真诚的交谈有利于与孩子建立信任关系,倾听孩子内心真实想法,可以逐步加以引导,并将有效信息传达给父母,增加相互理解。在交谈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必要时邀请心理咨询师帮助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孩子更好地理解父母离婚的原因,给予其鼓励,增强其面对未来的信心。(洪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