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携手市司法局规范机构司法鉴定

更新时间:2023-10-09 12:54:24点击次数:479556次字号:T|T



      为强化对专业机构服务审判的监督管理,提高机构运用最高法院“系统平台”实际操作水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哈尔滨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对辖区内“在册入网”专业鉴定机构走访调研,首批走访黑龙江鑫正吉建设工程鉴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大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等5大类机构共12家。


      调研期间,调研组与鉴定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相关鉴定人进行了座谈,就委托受理、鉴定材料交接、卷宗档案管理、异议处理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征询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该中级法院还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现场为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图片1_副本.jpg



      一是“手把手”教学。在全市辖区范围的机构中遴选两名熟练掌握最高法院“系统平台”的操作员,随同走访并进行现场培训,让新机构、平台得分低的机构进一步了解法院委托程序和系统要求,促进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全程参加培训,推动机构由专人负责工作群组,做好系统平台实操维护。


      二是提供办理法院委托案件“真经”。指派专人整理了《司法技术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一)》,汇编内容涵盖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场组织鉴定人学习汇编内容,强化依法合规办理法院委托案件。 三是提供鉴定档案样本。按照调研小组指导鉴定卷宗样本要求,鉴定档案应包括司法鉴定委托移送表、鉴定程序报告、鉴定告知书、回避单、鉴定工作计划、听证和勘验记录及照片、鉴定人承诺书等。对照鉴定档案样本,严格规范,促使机构从严从细完成相关工作。(朱善永 所行)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