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中伙铺财经所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该所首先对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需要和资金落实情况,制订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经“四议两公开”讨论通过;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应当对建设项目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2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视作一般生产性支出管理),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由各村上报,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负责汇总,报乡镇支付审批后,形成项目库;镇财经所对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建设项目应不予报账。
对投资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预算,明确监督人员(监理单位),将实施方案报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同意,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备案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简易程序组织实施。对投资额在6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先向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报批,在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后,上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投标。杜绝拆解分割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程序;严禁工程项目无审批二次转包。
工程项目实施前应编制工程预算,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结算。所有工程预算、结算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审核,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监督。(谢洪涛 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