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记者 申东) 随着出入小区的车辆越来越多,一旦发生纠纷,车主以车堵门的事件也频频发生。前不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鲁能陶然水岸小区大门就被一名业主的车堵门长达3天,造成该小区1064户业主、近1000辆车出行不方便。
记者调查发现,发生在小区内的道路纠纷,不属于交警的执法范围,物业公司又无执法权,竟成了“三不管”的真空地带。
停车堵门抗议小区车辆管理
1月4日,银川市鲁能陶然水岸小区发生了一起咄咄怪事——一位女车主没有给车辆办理进门卡,导致车辆无法驶入小区,该车主自1月4日14时起便将车停放在小区东大门车辆入口处“堵门抗议”。
鲁能陶然水岸安保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实际日停车数量超过1000辆。为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去年6月,出入小区车辆都安装了蓝牙卡。自从发生车主以车堵门事件后,只能有一个出入口进出小区,给小区居民出行带来很大不便。安保人员将情况报告给小区物业银川开源物业公司后,物业负责人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后,因无法联系该车驾驶员,最终交由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眼看小区一号港入口已出现小面积交通拥堵,物业拨打122寻求交警帮助,交警到场后表示暂时无法对堵门车辆进行清拖。
车辆堵门,引发众怒,当晚有人将车辆后挡风玻璃砸破,由于小区外没有安装电子探头,无法辨别出砸车人。
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派出所了解到,这辆斯巴鲁从1月4日下午停在小区入口处后,当日该所接到报案并出警,由于物业无法找出车辆登记记录并进行核实,民警无法联系当事人,只能通知交警,但交警没有将该车拖走。一位姓郝的民警表示:“近几年,这类事件时有发生,但由于无法定性,最多只能找到当事人并予以口头上警告。”
“非道路”纠纷陷“三不管”地带
1月7日,经多次电话联系,女车主终于现身,并将堵了3天门的车辆驶离大门口。事情暂时得到平息,但也暴露出业主以车堵门这样的“非道路”纠纷竟无人能管弊端。
1月13日,记者带着疑问来到金凤区交警一大队,一位交警告诉记者:“我们大队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而小区属于管辖外的‘非道路’区域。”对于1月4日发生的堵门事件,交警称:不是“不管”而是“不能管”。
交警的解释是,小区大门配有保安或门禁系统,并不是公众通行的场所,也不会允许社会上的机动车辆随意进出,所以小区里面的路一般属于“非道路”。“非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对于在“非道路”上发生的纠纷,应由物业公司进行服务与管理。
然而记者采访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是大倒苦水。鲁能陶然水岸开源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已经出现过多次业主用车堵门的事情了,物业曾联系拖车公司进行处理,但拖车公司给出的答复是:“车辆是别人的私有财产,并且物业没有执法权,更不能随意处理别人的私有财产,所以拖车公司是不能接受物业单方对车辆进行清拖要求的。”
“所以一旦发生这类纠纷,交由没有执法权的物管公司来处理,这不是难为人嘛?”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交通事故有人管纠纷无人管
“一个‘非道路’就把我们排除在外了,那要是我们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了也没人管了吗?”在采访中,陶然水岸一位业主提出这样的顾虑。
鉴于此,1月15日下午,记者通过宁夏公安厅交警总队法制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非道路”虽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但大量的“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鉴于上述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作出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办理。
既然“非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有人管,那么对于业主堵门事件,是否也可以像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一样处理此类纠纷?对于这一点,法制宣传科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