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高标准
卫星城和县城的部分规划标准,略高于国家标准。公园、教育、医疗、文化等基础配套,卫星城、县城将比中心城区更加优越
吸引力
外围的卫星城如果比中心城的标准更高,就能吸引人口的疏解,吸引产业发展,就能让这一区域更有吸引力
《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办法》将除中心城区、天府新区直管区城区部分以外的成都市市域范围,分为五个层级———
卫星城: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都江堰、双流(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除外)、郫县、新津
县城: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
小城市:法定规划确定的小城市
小城镇:169个
农村新型社区:约2800个
刚性划定生态红线、构建比中心城更加优化的“中心公园、大区公园、片区公园、社区公园”等不同级别的公园建设体系、快速路规划覆盖到卫星城及县域中心城……为成都市城镇化建设量身打造的一套方案———《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获成都市政府批复,昨日由成都市规划局发布后正式施行。
该《办法》将除中心城区、天府新区直管区城区部分以外的成都市市域范围,分为五个层级:卫星城、县城、小城市、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其中县城也被纳入跟卫星城平等的规划范围。
>>市规划局点评
标准高于中心城
卫星城才有吸引力
市规划局相关人士介绍,上述五个层级是成都市已经基本确定的新型城镇体系规划,此次出台《办法》是因为目前城市建设的强度和密度越来越高,特别是住宅的强度特别高,另一方面配套设施显得不足了。此次《办法》核心就是要合理控制区市县规划的建设强度,提高他们配套设施、道路建设和绿地建设的标准。
提到卫星城和县城的部分规划标准,市规划局相关人士点评,略高于国家标准。据了解,卫星城强度的标准、配套设施的标准都是按照大城市的标准来进行配套,“我们并不是说它的规模一定要建成大城市,但是它的配套设施的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和道路等标准都是按照大城市来做的,县城是参照中等城市的标准来制定,应该说从目前这个标准水平来看的话,略高于国家的标准。”
此外,公园、教育、医疗、文化等这些大家最为关注的基础配套,卫星城、县城将比中心城区更加优越。比如,卫星城将构建四级公园绿地体系,县城构建三级公园绿地体系。中心城区的快速路体系也将规划覆盖到卫星城及县城。文化服务中心、综合医院、体育中心等公共设施标准的同步界定,更将让这一区域变得更具吸引力。
“外围的卫星城如果比中心城的标准更高,就能吸引人口的疏解,吸引产业发展,就能更有吸引力。”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说。
>>卫星城县城
连接中心城规划城市快速路
《办法》将以前的区域中心城的概念改为“县城”,并将六大县城纳入到八大卫星城中一同规划管理。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上,要求卫星城及县城在制定和修改总体规划时应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用地边界线、工业集中发展区(点)范围线。
卫星城人均公园绿地
不低于15平方米
在建设用地上,《办法》要求卫星城公园绿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应低于15%。县城公园绿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应低于16%。要求卫星城住宅用地停车配套指标不宜低于1.2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县城住宅用地停车配套指标不宜低于1.0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地面停车位占住宅用地配套总停车位的比例不宜超过20%。
卫星城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5平方米;县城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6平方米。卫星城构建“中心公园—大区公园—片区公园—社区公园”四级公园绿地体系;县城构建“中心公园—片区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绿地体系。据了解,中心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5公顷,片区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社区公园用地面积不小于0.5公顷。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边缘应形成环城公园,公园宽度为1~2公里。
构建城镇公共服务中心
形成十分钟公共服务圈
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办法》对文化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体育设施、教育科研设施、养老设施等都有详细规定,明确到多少万人规划多大面积公共服务设施,希望构建城镇公共服务中心,形成十分钟公共服务圈。
文化服务设施:要求城区设置1个文化中心,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综合剧院。每3~8万人设1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为4000~5000平方米(旧城不应小于3000平方米);每1~1.5万人设1处综合文化活动站,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医疗卫生设施:每15~20万人设置1所综合医院;每5~8万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每1~1.5万人设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体育设施:要求城区设置1处体育中心;每8~15万人设置1处片区级体育设施,单处占地规模1~2.5公顷;每1~1.5万人设置社区级体育设施,单处占地规模不小于0.15公顷。
教育科研设施:每3~8万人设置1所中学;每1~2万人设置1所小学,且小学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每1~1.5万人设置1所幼儿园,且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米。
养老设施:每3~8万人配置养老院1处,且满足3床/千人,35~40平方米/床(用地面积)的配置要求;每1~1.5万人设置托老所1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平方米。
农贸市场:每1~1.5万人配置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0米。
行政管理:每5~10万人设街道办事处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派出所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每1~1.5万人设置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
社区综合体:综合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级体育设施、农贸市场、托老所宜与社区用房、绿地等集中设置形成社区综合体。
连接中心城
应规划城市快速路
《办法》充分考虑了中心城区跟卫星城、县城之间的快速到达问题。要求卫星城及县城应规划城市快速路,与全市高速路、快速路进行有效衔接。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外围本来是比较畅通的区域,现在形成瓶颈了,从中心城区出去后,很多主要通道快不起来。“这跟区市县几乎没有快速路体系有关。”
市规划局介绍,将快速路系统从中心城区延伸出去后,跟周边的城市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大的快速路交通体系,“这样的圈层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卫星城建设才有基础。”
建设P+R停车场
卫星城车位数不少于300个
针对目前停车越来越严峻,办法提出建设P+R停车场,要求在与中心城区相连的轨道站、高铁站等附近应设置转换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停车场),其中卫星城机动车车位数不宜少于300个、县城机动车车位数不宜少于150个。
有意思的是,《办法》还要求规划地下空间,卫星城及县城的商业集中区、商务中心区应制定地下空间整体利用规划,地铁站点相邻区域及地块地下空间应与地铁站点相连,构建与地上交通无缝衔接的、立体开放、互联互通的地下空间体系,实现轨道站点、公共建筑、广场、公园等地下空间的相互贯通。
>>小城市
构建公共服务中心
形成十分钟公服圈
小城市同样要求划定“三线”。住宅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不宜高于35%,公园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不应低于12%。其住宅用地停车配套指标不宜低于0.7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要求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2平方米/人。构建小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形成十分钟公共服务圈,应设置1个文化中心,文化中心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和综合剧院。设置1所综合医院。设置1处体育中心。每3~8万人设置1所中学;每1~2万人设置1所小学,且小学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每1~1.5万人设置1所幼儿园,且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米。每3~8万人配置养老院1处,且满足3床/千人、35~40平方米/床(用地面积)的配置要求。
>>小城镇
修建桥、戏台等地标
自来水100%普及
小城镇要求建设绿地体系,在镇区内宜设置1~2条生态廊道,其中一条宽度宜控制在15~30米。镇区宜构建镇区公园+社区绿地的绿地体系。
有意思的是,小城镇要设置节点及标志物:镇区需在明显的高地或核心地区布置地标,地标应为反映当地历史文化或当地显著风貌特征的构筑物,如:桥、戏台、塔楼、牌坊、古树等。以旅游商贸业为主的镇,应充分保护和利用其具有历史传统风貌的建筑,并至少设置1条特色步行商业街。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照相邻镇共享、因地制宜的原则配置。跟前两个层级不同,镇区特别要求了基础设施,应依据“安全、适用、环保、耐久和经济”的原则,统一部署规划建设。应建设集中供水系统,自来水普及率应达到100%。
>>农村新型社区
村庄尽量离开道路
与林盘山水融合
在农村新型社区上,市规划局对新农村建设提出:村庄应最大限度地离开道路,不得夹道选址,不得临路选址,不得占优质良田选址,而是要靠山上坡选址,形成“道路-田园村庄-山”的新农村形态。
《办法》要求,农村新型社区选址应远离主要交通干道,平坝地区的社区边缘距离道路边沟不得小于100米;山地丘陵地区酌情考虑,原则上不少于50米。农村新型社区选址原则上应不占基本农田,并充分与林盘、水系、山林及农田有机融合。同时,应建立饮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一切有碍水源水质的行为和建设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的设施。“这也是为了保护农田和优质耕地,塑造新型农村形态。”市规划局解释。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