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住房建设 > 正文

河南省汝南县住建局统筹做好建设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

更新时间:2020-02-14 20:29:11点击次数:65073次字号:T|T


      本网讯 近日,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广泛征求开发、建筑企业意见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制定下发了《汝南县建设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建设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开复工时间安排。各施工项目根据疫情通报合理安排开复工时间,原则上易安排在疫情解除后进行复工复产,特殊原因确需开复工的,按照《汝南县建设工程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执行。
       落实开复工基本条件。施工企业有意向开复工的应具备10项基本条件,方可向住建部门提出开复工申请,并且做到防疫组织机构不健全不复工、进场人员排查不清不复工、人员不进行14天隔离期不复工、物资配备不足不复工、现场消毒不到位不复工、应急响应措施不健全不复工、现场安全隐患不消除不复工。
       严格项目开复工审批。全县建筑工程项目未接到开复工通知不得复工,有开复工意向的开发、建筑企业且具备开复工条件的同时,须向住建部门申报,并填写《汝南县建筑工地2020年春节节后开复工报告》,经验收核实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开复工。
       加强项目开复工后管控。施工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实施封闭管理,对施工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场、不予接待、不准留宿;加强健康检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口罩方能进入现场,每日不少于2次测温登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登记台账。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开复工项目定人包靠,属地街道办、县住建局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的督导检查,每日巡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贯彻执行情况,对不经批准擅自开复工和复工后不按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洽理的要求组织施工的企业将严格问责,依法严肃处理。(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会民)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昕)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