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住房建设 > 正文

宁夏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

更新时间:2023-06-01 11:08:21点击次数:40509次字号:T|T


即便房屋被抵押,也能实现正常过户。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宁夏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明确宁夏将在银川市、吴忠市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服务合作,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

“带押过户”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须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带押过户’既节省了交易时间,又有效降低了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岳永军介绍,“带押过户”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但不动产登记簿已记载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或者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再进行办理。

按照要求,宁夏各市、县(区)要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实现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扩展,实现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岳永军说,推进过程中,各市、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但不限于新旧抵押权组合、新旧抵押权分段以及抵押权变更三种“带押过户”办理模式,选择适宜办理模式并结合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在确定的模式中,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记者 张唯)  来源:宁夏日报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