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0日消息 据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分为调控开发供应、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项目规划、促进居住消费、其他等5个方面,共提出24条举措。
在促进居住消费方面《若干措施》共提出6条措施,一是发放购房契税补贴,补贴对象为文件印发之日起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补贴标准按照家庭生育的子女数量分为3个档次:生育1个子女或未生育的、生育2个子女的、生育3个子女(及以上)的,分别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80%、100%进行核发,最高不超过3万元;二是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对在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存补贴、租房优惠等相关支持;三是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问题;四是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五是进一步优化存量房网签、登记服务流程,推行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并开展“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六是面向省内各州市、省外购房群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城市品牌宣传,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在调控开发供应方面共提出4条措施。一是综合城市区域发展、商业商务用房库存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商业商务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二是在土地出让前,属地政府可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商业商务用房配置、去化等情况,调整新供应土地商业商务开发量;三是对已供应尚未建设商业商务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属地政府(管委会)申请适当降低商业商务用房开发量或调整为托幼、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四是调整商业办公类项目最小产权分割单元建筑面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