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6日消息 7月25日,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南京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在提取期限方面,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业务每季度可以办理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
在提取额度方面,一个自然年度内提取金额不超过2.16万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万元。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提取限额提高20%。《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政策与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