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宏阳
北京的桥下空间,正在焕发生机,成为城市的“金边银角”。2021年至今,北京已完成二环、三环、四环、五环、六环及公路国道共565处桥下空间专项治理。昨天,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北京市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管理办法》时强调,城市道路桥下空间优先满足交通通行路线组织优化、公交场站(驻车、调度)、市政应急保障(备勤)站点、公共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运行基本需求,兼顾公众体育休闲、便民服务、市容景观等城市服务功能和需求。
两年完成565处治理
桥下空间,指道路附属桥梁下方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可使用空间,不包括山谷、河道、公园、铁路、轨道、道路等特殊地形或功能区域。过去,城市道路桥下空间主要用于公交、环卫、停车、养护保障等公益性设施,更多考虑的是使用要求,存在与周边环境不协调、不融合、不美观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由增量扩张逐渐转向存量更新,桥下空间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市交通委城市道路管理处副处长许国华介绍,自2021年起,北京将桥下空间整治提升纳入了交通综合治理和“疏整促”专项行动范畴,一方面,全面开展桥下空间违规侵占、无序使用行为的治理,保持安全、整洁、有序;另一方面,推动通过桥下空间安全合法利用,提升品质和功能。
许国华举例介绍,桥下空间整治的做法,主要包括:清理违规侵占,地面硬化,护栏更换粉刷,清理杂物及废旧设施,配齐消防设施,以及安装监控设施、标识牌等。
2021年、2022年,北京完成二环、三环、四环、五环、六环及公路国道桥下空间专项治理工作,让565处桥下空间实现安全、整洁、有序。其中,海淀区金沟河桥下停车场,清理了长年停放的“僵尸车”,并将封闭式围挡更换为通透护栏;西城区北太平桥下重新粉刷桥台、清除地面淤泥,解决了环境脏乱问题;五环路闵西桥桥下空间存在洗车、物流分拣情况,已清理完成。
桥下空间照明应无死角
今年,本市出台《北京市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管理办法》,明确城市道路桥下空间属于城市公共空间,其管理使用应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应在保障桥梁设施安全的基础上,优先满足交通通行路线组织优化、公交场站(驻车、调度)、市政应急保障(备勤)站点、公共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运行基本需求,兼顾公众体育休闲、便民服务、市容景观等城市服务功能和需求。
具体来讲,保障动态交通运行方面,桥下空间可优化交通路线组织,如增设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完善慢行系统等需求;保障公共交通运行方面,可设置公交场站,配合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满足驻车、调度等日常运营需求;保障静态交通功能方面,可设置公共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向社会提供停车资源;品质提升方面,可设置公众体育休闲场所,拓展便民服务,绿化、美化、亮化城市环境。
桥下空间还要亮起来。《办法》明确指出,桥下区域照明不低于桥外区域道路的照明水平;照明覆盖无死角;配电箱规范设置,保持完好、洁净;照明设施要保持完好,出现破损老化的要及时更换。
明年整治扩大到公路桥下
《办法》还明确了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禁止行为,包括:使用明火餐饮;从事各种商贸经营活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擅自开挖桥下空间地面、拆改各类管线、设置地下设施以及其他任何有损桥梁设施的行为;侵占、损坏城市桥梁设施及附属设施,妨碍桥梁设施的正常检查和养护维修的行为;违反治安、消防、规划、土地、交通、绿化、市政市容等法规的其他行为。
据透露,2023年,本市将继续扩大桥下空间整治范围,在完成环路桥下空间整治的基础上,开展180余处城市道路放射线及公路桥下空间整治。届时,北京桥下空间整治工作将全面完成。同时,对已完成治理的桥下空间环境秩序开展“回头看”抽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环境问题新增、反弹。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