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辖区早市人流密集、车流量大的实际特点,9月20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交警大队组织精干警力,以“赶早市”为工作切入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送上一份安全早餐。
活动中,大队民辅警针对不同群体,因人制宜的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唠家常”、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切记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及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客汽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严重性,并深入浅出的讲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醒广大老年群体散步时一定要注意走人行道,千万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在路边行走时,要注意路边停车的状态,小心突然开车门,增强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确保平安出行。
同时,提醒商贩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不酒驾、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运送货物时切勿超载、人货混装,不要因为图一时便利而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交通安全隐患,要时刻将交通安全牢记心中,做到安全出摊、平安而归。
此次宣传活动,出动警力15人次,警车2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朱善永 陈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