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孟凡永)近日,市司法局、市老龄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全力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区县司法局、老龄机构主动适应老龄事业发展新态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响应老年人广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诉求,结合“法治淄博”建设任务,发挥各自职能,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扎实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淄博市老年人优待规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和老年人自我维权能力。加强老年维权服务队伍建设,强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实效。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居”活动,发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维权优势,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便捷性,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
《意见》要求将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提升服务,着力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认真落实新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等规定,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按规定为老年人减免各类法律服务收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协调配合,开展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工作保障。完善信息交流和定期沟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升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营造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为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