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森侦大队民警接到辖区居民的求助电话称,其在自家大门口捡到了一只身子像鹰,脸部像猫,眼睛如铜铃,嘴巴似镰刀,好像受伤不能飞的大鸟不知道如何处置,森侦大队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并对猫头鹰进行了身体检查,未发现有明显性外伤。由于猫头鹰总是试图用喙啄人,为防止猫头鹰将人啄伤,民警将猫头鹰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纸箱带回分局进一步观察。同时,联系鹤立林业局有限公司野生动物保护科的专业工作人员来分局共同对鹰进行救治。经保护科专业人员检查,也未能确定其病因,经商讨,民警将猫头鹰正式交接给野生动物保护科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待其恢复达到放生条件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猫头鹰别名“鸮”,夜行性鸟类,是全世界分布最广的鸟类之一,活动时间大多为夜间和黄昏,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市民遇到迷路或者受伤的猫头鹰切勿自行处理或私自喂养,可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求助。(朱善永 陈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