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内墙上挂着“允许吸烟”的指示牌。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黄维)“一地有火灾,全国受警示。”在2015年刚过去的22天里,国家文物局已接报云南拱辰楼和青海查郎寺2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针对当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为准确掌握各地文物消防安全现状,国家文物局于1月8日至15日派出检查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湖北、贵州、福建等地,以不通知当地文物部门的暗查方式,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 国家文物局督查司司长刘铭威今天向记者通报了暗访结果,在本次抽查的54处文物保护单位中,一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漏洞和不足,古城镇、古村寨和未开放单位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短缺,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甚至个别古建筑墙上挂着“允许吸烟”的标志牌。
工作人员在古建筑院内吸烟。
文物管理人安全意识淡薄 隐患突出
刘铭威表示,本次共抽查了54处木结构和砖木结构类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类型涵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世界文化遗产和重要的古建筑群。
工作人员使用煤炉取暖、堆放蜂窝煤。
抽查发现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文物管理使用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脱岗、管理缺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对违规用火用电和吸烟等行为的监管不力,以及消防警示教育与宣传不到位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有的文物建筑内违规烧大香高香,或者使用明火取暖炊事,燃煤、杂物等易燃可燃物随处堆放,缺少防火措施;有的未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重,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器上覆盖可燃物和景观灯具附近堆放可燃物;有的古城镇、古村寨文物建筑集中成片,巷道狭窄,或者地处深山离城较远,灭火救援难以有效组织。 三是文物建筑消防基础设施普遍短缺。一部分文物建筑缺乏消防水源,未建设消防供水系统,或者已建设消防供水系统的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已老化损坏,不能满足消防需要;绝大部分文物建筑均未设置电气火灾防控措施。
乱拉电线与使用电器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 跟踪督办整改情况
据统计,2014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建筑火灾事故18起,火灾涉及古城、古镇、古村寨及文物建筑,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6起,山西圆智寺、河南鸡公山近代建筑、浙江宁波天主教堂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火灾,损失较为严重。
刘铭威指出,国家文物局下一步将就本次抽查的情况向全国印发通报,要求各地对照问题,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3月底前向文物局上报工作情况。国家文物局将抽查中发现的危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反馈给相关省份文物部门,由省文物部门向文物建筑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国家文物局将跟踪督办整改情况。今后国家文物局将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增加以国保单位为主的古城镇、古村寨和古建筑群的消防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增强火灾防范保障能力。刘铭威表示,文物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对文物保护不到位、利用方式不合理,擅自改变管理体制、改变文物用途,致使文物安全隐患突出等情况,依法整改,严肃处理。
(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