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日前公布了4月份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4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至63.5%,超标天数比例36.5%,其中轻度污染占29.0%,中度污染占5.5%,重度污染占1.7%,严重污染占0.3%。
74个城市中,海口、舟山达标天数比例为100%,17个城市达标天数在80%以上,39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到80%之间,16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50%。4月份,首要污染物仍为PM2.5,与上月相比,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上升9.1%,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比例降低6.7%。
与上月相比,74个城市大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均下降,一氧化碳超标率降低。但是随着光照增强和气温上升,臭氧平均超标率上升。
按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石家庄、邢台、唐山、邯郸、西安、保定、济南、西宁、太原和郑州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舟山、大连、拉萨、惠州、珠海、承德、福州、南宁和中山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本月报告新增设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空气质量状况报告。报告显示,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比例为50.6%,低于全国平均12.9个百分点。
来源: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