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黄平县《森林防火责任状》红蓝文本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廖尚刚)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州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近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政府在划分落实县直属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森林防火区域的同时,与全县100个部门签订《森林防火包村单位责任状》,要求各包村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承担森林防火责任区森林防火指导、检查、督促、宣传工作,运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森防责任状分为 “蓝状”和“红状”,其中“蓝状”成员单位。责任状要求:各包村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区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责任区的划分,搞好对所帮扶村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在森林防火紧要期(2015年11月1日-2016年4月30日),各包村单位每周至少到责任区指导、检查、督促工作一次,帮助解决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通报防火工作情况,对所联系村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
图为某单位的代表正在县政府办内签订森防责任状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纪律性,黄平县人民政府要求各包村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的内容,在负责所联系村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如:工作失职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蔓延,造成损失的;拒不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通知,造成损失的;不服从森林防火应急调度的;其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2小时以上未扑灭,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未能赶赴火场指挥扑救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