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 > 正文

广西贺江镉铊超标污染源确定为上游沿岸矿企

更新时间:2013-07-08 11:34:11点击次数:124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日前,广西贺州市发生水体镉、铊等重金属污染事件。相关负责人称,此次贺江被污染河段约110公里,从贺江马尾河段河口到广东省封开县,不同断面污染物浓度从1倍到5.6倍不等。记者7日了解到,污染源基本确定为上游沿岸冶炼、选矿企业。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许振成表示,这个事件充分暴露出地方政府“三不”问题:对部分企业环保设施不健全、违规生产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平时对企业监管能力不高;对污染事故影响的综合研判能力不强。

    小矿企常私自拉电开工夜晚偷排

    从6日开始,贺州市全面排查污染源,派出联合执法队拉电关停污染水域上游全部企业,并对沿河段污染源展开拉网式大排查。截至7月6日20时,共检查并断电112家企业,对50家可疑企业进行取样。

    许振成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贺江被污染河段有110公里长,从上游的贺江马尾河段到与封开县交界处,污染最严重的发生在贺州境内靠近封开县的合面狮江段合面狮水库,水体都受到镉、铊污染,不同断面监测到的超标范围不等。截至6日晚监测数据显示,镉浓度最高超标5.6倍,位于合面狮水库大坝前后。

    对于此次事件原因,贺州市政府通报称,基本查找到了污染源,总体态势可控。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说,污染源基本确定为贺江马尾河段沿岸企业,当前仍在逐家排查。

    闭海东介绍,贺州市具有锰矿、稀土、钨矿等资源,共生镉、铊等金属。长期以来,当地一些规模较小的矿企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在选矿、洗矿过程中造成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外溢,有的还涉嫌偷排废水废渣,给江河、植被带来污染。地方监管部门曾清理整顿过,半年前贺州市开展了“清洁江河”整治行动,断电关停了部分小企业,但后来又“死灰复燃”,部分企业还伪装成民房,私自拉电开工,夜晚偷排。

    相关专家称,此次排查发现,部分企业虽然已经“人走厂停”,但流出来的污水中仍重金属超标。

    贺江两广交界断面镉浓度已达标

    闭海东6日晚接受记者采访称,目前贺江在贺州市与广东省交界断面处镉浓度已达标,铊浓度仍超标一倍。

    贺江是西江的一条支流,出现大面积死鱼现象的合面狮水库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离贺州市区30多公里,是贺州市信都水厂的水源地,为八步区信都镇群众提供生活饮用水。

    为减少对下游西江地区群众用水安全影响,贺州市6日关闭了合面狮水库,不再向下游贺江放水,并在水库周边设置6个监测点。自治区环保厅4辆环境应急监测车开到现场,不间断开展水质监测。7月6日4时30分,检测结果显示在贺州与广东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体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闭海东说:“监测结果虽然还不理想,但能控制住。目前信都水厂水质达标。”

    截至6日晚,有关专家仍在论证此次贺江水污染事件处置方案。污染事件发生后,广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已排查并断电关闭112家包括部分矿厂在内的企业,对其中50家可疑企业取样调查,尚未确定污染源。

    预估污染可能在广东持续7至15天

    许振成说,为了降低污染河段受影响程度,目前专家组决定暂不向受污染水体中投药消解污染物,原因有三:一是投药目的是使污染物浓度小于4倍,此次镉超标最高5.6倍,其他断面大部分在4倍以下,当前状态投药效果不佳;二是沿岸水厂实行了应急运行,确保供水达标;三是据专家研判此次“毒水”在自然生态中存在十几天,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专家组经研究决定,先调用广西境内爽岛水库的水源稀释受污染河段。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求从上游的马尾河到贺江汇入西江入水口一带,全面进入水源应急状态,有备用水源的尽快启用,没备用水源的对水体采取除镉除铊措施等。最新监测数据显示,贺州市与封开县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有害物质含量呈下降趋势。

    封开县南丰镇镇长邓镜海说,6日早上8时左右,镇自来水厂停止了在贺江取水并停止供水。封开县派出两辆消防车到镇上供应饮用水,镇上群众主要通过消防车和自家井水解决饮水问题。

    6日晚8时,南丰自来水厂恢复取水和非饮用水供应。肇庆市自来水集团派出工程师对水厂取水进行氧化降沉重金属处理。许振成等人称,预估此次污染可能在广东持续7至15天,将以每天5至10公里的速度从上游到下游消除污染影响,当前处置方案可以确保西江水环境安全,不会影响沿岸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来源:今日早报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