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国家环境保护部近日对此第二次发令,严字当头,犹如一道紧箍咒——
9月16日电 据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
通知要求,全国环保系统要认真抓好《大气十条》的贯彻落实,在分解目标任务上抓落实。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考核体系。各地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应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整改。
据悉,环保部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大气十条》时,要全面把握《大气十条》的主要内容:立足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注重改革创新,坚持污染治旧与控新、能源减煤与增气、政策激励与约束并举,着眼于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从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出了十条35项具体措施,涉及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调整能源结构、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责任等诸多方面。目标积极稳妥,任务明确具体,措施严密可行,既能回应人民群众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期待,又能让各级政府接受和认可。要深入理解、全面把握、精心实施。我们既要立即行动,有所作为,打好攻坚战,逐步改善空气质量,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又要清醒地认识到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从长计议,清醒应对,打好持久战,实现空气质量根本性好转。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