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将全面落实河长制,力争到2020年末,全市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着修復,主要河湖(除渭河外)达到IV类水质,饮用水水质100%达标,全市河流实现“四无六有”目标(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有生态空间、有牢固堤防、有管护机构、有良好水质、有美丽景观、有安全保障)。
地质灾害易发区禁止开采地下水
西安将加强水资源管理,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县(开发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亿立方米以内。严格地下水开採,在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一律禁止开採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实行取水许可。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除应急备用外,一律予以关闭。地铁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基坑降水收集利用办法,减少水资源浪费。
同时,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区县(开发区),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污染物项目。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禁止无証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佔河道水域,严格涉水活动的社会管理。清理整顿侵佔河道、非法採砂、乱倒乱挖、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
到2020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37.5万吨
西安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扩建污水处理厂6座,新建污水处理厂11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37.5万吨,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85%。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到2020年,主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
全面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2017年建成30处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市50%的镇建有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将蓝田县、周至县建成国家级,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户县建成省级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县区。
同时,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到无害化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完成现有污泥处置设施改造。2017年建成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污泥处置厂1座,到2020年共新建污泥处置厂5座,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项目不符合生态要求不得审批
西安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高风险产业的发展,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建设项目不符合排污总量削减、替代比例或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2020年前,建成渭北供水、涝渭地下水源地、?河二水厂改迁建、引汉济渭西安输配水管网等重点水源工程。提升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监管能力,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坚决取缔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影响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开发活动。
一河一策把渭河建成未来城中河
在河流综合整治中,实行一河一策。在渭河城市段营造两处大水面,建成西安生态长廊、未来的城中河。完成泾河两岸堤防建设,建成泾渭湿地﹔完成灞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对入渭段7.6公裡进行高标准综合整治,建成未来西安新中心新地标的生态屏障。加快完成?河综合治理。尽快完成全流域治理和潏河、滈河堤防和绿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沣河进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復。加快公式河沿线已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截污工程,早日实现达标排放。加强黑河上游段管理,保水源地安全。
对西安市秦岭48道峪口,实施分类保护。凡具有城市供水功能的峪口,全部禁止开发。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增强森林植被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严厉打击偷盗採伐,加强峪口内农家乐管理,加强汛期峪口内人为活动管控。(来源:百灵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