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执法局上溪大队查处一起在城市道路上排放污废水案件
更新时间:2017-12-25 12:10:54点击次数:8222次字号:T|T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在巡查时发现,在义乌市上溪镇潮涌路上停放有一辆环保车,正将车辆清洗产生的污废水直接排放在道路上。执法人员现场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清洗并清理干净排放的污废水。
环保车为何在路上清洗?
原来当天下午,该公司接到业务后,派环保车至客户处进行了一次污物清掏。由于当天公司正好在进行绿化维护,没有洗车空间,而下一个业务亟待进行,为了尽快完成清洗,就把车辆停靠在了义乌市上溪镇潮涌路进行清洗,并将清洗车辆和集污桶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在了道路上。
“清洁者”变身“污染源”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河道水面保洁服务、管道疏通服务、污物清掏服务、路面清扫保洁服务等,本该是“清理者”,结果反倒成了“污染源”,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现已执行完毕。
乱排污现象请您举报
接下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将进一步加强辖区重点路段周边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若市民有发现此类现象,可以拨打举报电话96150,执法人员将赶赴到场查处。(黄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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