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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鵟

更新时间:2019-04-11 09:05:33点击次数:46850次字号:T|T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使一些因伤病、

         落单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得到救助,获得新生,重新回归大自然。近日,拜城县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警民携手,成功救助一只野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kuang)。






         2019年4月9日拜城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据拜城县大桥派出所反映,辖区内发现一只受伤野生飞禽。接报后森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大桥派出所,经调查了解,大桥乡群众付某某在途经4村与5村交界地时,在柏油路边上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飞禽,于是便将其送到了大桥派出所。森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此受伤的飞禽进行了初步鉴定,判明这是一只年幼的大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通过检查,发现这只大鵟的翅膀上有伤痕,并有鲜血,疑似被刮伤,民警见年幼的大鵟伤情紧急,立即将它带到林草局重点公益林管护总站内进行救助并进行药物包扎。

          目前,该只年幼大鵟已移交林草局重点公益林管护总站进行精心照顾治疗,待恢复伤情和体力后择日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大鵟为鹰科鵟属的鸟类,是一种大型猛禽,体长 570-760毫米。栖息于山地、山脚平原和草原等地区,喜停息在高树上或高凸物上。属于人们喜爱观赏的鸟类之一。

         森林派出所民警麦尔丹·阿布拉说:“近年来随着我县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报警、求助电话,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发现受伤、病弱、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及时报告,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事件屡见不鲜。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携手共创和谐美丽生态家园。”(徐春英、麦尔旦·阿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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