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 > 正文

治污设施沦为“污染源” 西双版纳景洪市4个单位11名责任人被问责

更新时间:2021-05-21 15:46:44点击次数:30923次字号:T|T

新华社昆明5月20日电(记者字强)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0日通报,针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通报的“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经过全面深入调查后,决定对4个责任单位、9名干部、2名国有企业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据通报,经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及相关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严,环保验收把关不严,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景洪市政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主体责任不落实,及时研究、督促整改不到位。

根据有关党纪法规,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景洪市政府、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通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检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景洪市委副书记、市长白玲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景洪市政府副市长贾胜生同志政务记过处分。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同志诫勉问责。给予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建玲同志批评教育;给予景洪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段春同志批评教育。

此外,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雪昆同志等4名科级干部被追责问责,景洪市环卫清洁公司副总经理董玉林同志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场长陈俊江同志受政务记大过处分。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