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天淇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昨天召开,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城管执法局介绍工作进展。近期,全市集中力量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入户回访工作,回访结果显示,分类设施使用不便利、对不分类居民缺乏有力执法手段、桶前值守人员代为分类等5大问题最为突出。
对不分类缺乏有力执法手段
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13个月,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近期,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入户回访工作,听取居民对进一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济贵介绍,入户回访结果显示,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居民参与度提高了,小区整体环境变好了。但同时,居民也指出了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聚焦在五大方面。具体包括,在设施设备的便利性上,还有的桶站缺少脚踏、拉手等便利性措施;在分与不分的激励性上,很多小区对个别不分类、分类不好的,缺乏有力的执法手段;在分类力量的多元性上,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在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循环利用深度融入上还有很大空间;在桶前值守的成效性上,有的小区桶前值守力量不足,有的桶前值守人员成为“二次分拣员”;在宣传动员的针对性上,目前仍有个别人员不分类或不会分,需要进行重点宣传指导。
“针对入户回访中居民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抓住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入户指导,以加强垃圾分类的精细化,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的质量。”赵济贵说。
“三步走”震慑个人违法投放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99.69万家次,发现问题2.15万家次,整体问题率为2.16%,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4.65万起。其中适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52万起,针对个人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警告7395起,罚款1281起。
自今年4月“城管执法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截至5月底,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居住小区近1.1万个次,存在问题小区401个次,占检查总数的3.65%,发现问题518起,立案查处小区内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26起。
下一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开展居住小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居民个人未分类投放,对居住小区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并重点在双休日、节假日等垃圾投放高峰时段进行检查。按照劝阻、书面警告、罚款“三步走”程序,对屡教不改、恶意违法的居民个人,坚决予以立案处罚,震慑违法行为。
垃圾清运不及时投诉下降
市城市管理委宣传处处长陈瑞介绍,2021年5月份,全市生活垃圾日均清运量21839吨,与2020年相比下降0.7%。5月,全市共检查了392个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发现问题1009个,已要求各区立即整改,“通过抽查情况看,居民自主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2.71%。”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纳入接诉即办“每月一题”,强化治理。据统计,今年1至5月,全市共收到“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投诉15607件,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诉求量已由去年高峰期的每月1万余件,下降至今年1月份5803件、2月份2660件、3月份2326件、4月份2486件、5月份2332件,投诉量整体呈下降趋势。
此外,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全市交通行业共2018个场站(单位)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共设置分类垃圾桶6457组,张贴垃圾分类引导标识7871张,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1075份,与专业公司签订垃圾运输服务合同271份。来源: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