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林凌蒲南溪
9月27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批典型案例。其中,“南充市流域监管不力 嘉陵江南充段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被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对此,南充市高度重视,针对本次环保督察中通报的系列问题,全面认领、深刻检视,并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全力推进嘉陵江南充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9月27日至29日,南充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南充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嘉陵江南充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快建设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确保整改目标可达、整改措施可行、整改结果可销号,高质高效推进通报问题整改。沿江7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警醒猛醒、自加压力、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保问题全面全域排查,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南充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要直面问题、全面认领、深刻检视、认真反思,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迅速的行动,扎扎实实推进嘉陵江南充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目前,对照通报问题,南充已制定整改方案及举一反三排查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以通报中所提“南充市所属的阆中市、嘉陵区等地甚至将3月1日至5月31日禁渔期列为可采期,导致嘉陵江干流南充段河道违规采砂行为有禁不止”问题为例,南充明确三条整改措施:开展禁渔期河道采砂排查行动,10月底前完成对全市禁渔期河道采砂情况排查,制定问题台账,建立整治任务清单;修改完善嘉陵区和阆中市嘉陵江河道采砂5年规划,将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明确为嘉陵江禁渔期,严格审查实施方案,明确禁渔期河道砂石禁采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市县两级部门每季度、每月分别不少于2次对嘉陵江采砂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严厉打击禁渔期河道采砂行为。
根据通报,督察组在随机抽查中发现南部县谢河镇汛期船只临时停泊点拆解、维修船舶,导致附近江面油污明显。9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该临时停泊点,看到江面已经没有油污,岸边也没有船只停泊。“8月31日下午,我们就使用吸油毡对油污进行了处理,并且将需要拆解的工程船运送到专业船务公司,进行专门的拆解处理。”南部县海事处副处长汪小兵介绍,该处已报送船只拆解专门区域规划方案,目前正等待批复。
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也是通报问题之一。9月27日下午,在通报中被“点名”的嘉陵区河西砂石堆码场,记者看到曾经违规设置的35家砂石堆码场已经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500多亩河岸也恢复了青绿模样。南充市嘉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弋国柱介绍,从今年3月起,动员堆码场进行拆除,到5月中旬35家砂石堆码场全部拆除,“5月15日至7月1日,我们对岸边土地进行调型、复耕复绿。”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洪波说,对于通报问题,南充将推行“分工制+分块制+分线制”“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黄牌警示+红牌督办+移送问责”机制,10月底前完成一次“回头看”“回头查”,确保不折不扣、高质高效完成通报问题整改,切实筑牢嘉陵江中游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