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 > 正文

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原羚和苍鹰同框出镜

更新时间:2023-02-12 14:13:57点击次数:480079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笔者前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四团游玩途中,偶遇一群在路边雪地里觅食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普氏原羚(黄羊),巧的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正在空中盘旋,同框“出镜”尤为难得。

      据了解,普氏原羚别名滩原羚、黄羊,是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988年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该种被列为一级保护动物,1999年中国的濒危动物兽类红皮书中将其列为极危级动物,现该动物被列为国家特级保护动物。苍鹰,又称黄鹰、鸡鹰,是一种中小型猛禽。根据2021年2月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苍鹰的保护级别为二级,严禁非法捕杀。




      第一师四团北倚天山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接壤,西以托什干河为界与乌什县依麻木镇相望,东以库玛拉克河为界与温宿县吐木秀克镇为邻,距离阿拉尔市225公里、阿克苏市100公里。是兵团58个少数民族边境团场之一。
       近年来,第一师阿拉尔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通过实施河(湖)林长制、林长制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林草生态植被覆盖率持续提升,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持续增多,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频频“出镜”。(董泰锐)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罗少雄)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