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2月16日电 (孝媛)推动沈阳市、大连市、盘锦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辽宁将逐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近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利用、监管处置等方面,统筹谋划推进全省“无废城市”建设。
《方案》明确,辽宁将推动沈阳市、大连市、盘锦市开展“十四五”时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其他地市积极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形成沈阳市、大连市、盘锦市率先突破,其他城市梯次推进的“无废城市”建设格局。
为推动生活源固废资源化利用,辽宁将构建城乡融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补齐垃圾焚烧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建设,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应用,推广可循环绿色包装应用。到2025年,逐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0%左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对于建筑垃圾,《方案》提出,计划到2025年,辽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同时,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动全面应用视频监控设施,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鼓励采用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模式处置利用建筑垃圾。
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到2025年底前,辽宁将完成150家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整改;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7亿吨左右,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0%。推进尾矿、冶炼渣、煤矸石等固废的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