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林草局召开全省毁林毁草毁湿种参排查工作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坚决防止毁林毁草毁湿种参问题发生,巩固打击毁林种参成果,省林草局从即日起到5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毁林毁草毁湿种参排查。
重点排查全省范围内的林地、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是否存在毁林毁草毁湿种参的违法行为;对历史上存在的所有毁林种参地块进行现地复查,没有达到造林技术规程规定标准的限期完成补植补造任务;参棚、参架、看护房等设施必须拆除,塑料布等杂物必须清除;坚决禁止种植农作物和中药材,确保每个毁林种参地块都能整改到位。
毁林开垦种植人参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森林生态系统整体稳定性和功能发挥,也损害了合法参农的权益,冲击了人参产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我省开展了2次全省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全部毁林种参地块实现了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2022年全省毁林种参“零发生”。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全省毁林毁草毁湿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和复查工作,建立2010年以来全部毁林种参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对发现的毁林毁草毁湿种参苗头,要坚决给予打击;对失职、失责、渎职等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和各经营单位,必须扛起森林资源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四个体系”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种参的违法行为,将毁林种参的“毒瘤”清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排查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调,加快办案速度,加大打击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以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为突破口,公开报道,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密切关注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林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林草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管护责任,坚决制止和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种参违法行为。(见习记者 唐海兵)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