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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户籍改革大动作 租赁房落户限制放开

更新时间:2013-07-01 11:43:17点击次数:1189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进城落户,是四川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省政府近日出台的《2013年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6+5”方案)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转户制度体系,有序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全面放开所有大中城市、小城镇的落户限制,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年度目标:从今年起到2017年,全省每年将新增城镇居民100万人。

新增城镇人口主要针对偏远落后地区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除成都市外,全省中小城市、小城镇全面放开落户条件;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在城镇落户。”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务院要求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条件的基础上,我省大胆创新,进一步放开落户条件。

截至2012年底,我省户籍人口为9097万多人,其中城镇居民2512万多人,约占总人口的27.6%。为提高我省非农人口比重,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全省确定每年将平均新增城镇居民100万人。“这100万人主要针对广大农村人口,特别是较偏远、经济较落后的地区。”

如何有效吸引农民进城落户?该负责人介绍,省政府将每年100万人目标逐市州分解细化,设立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5月底出台的《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省公安厅将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广大乡村、社区、建筑工地等,宣传最新户籍政策,并开设绿色通道,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进城农民办理各类证照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们将在制定出台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政策的同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在转户问题上尊重农民意愿。”该负责人表示。

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6+5”方案提出,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公安厅正研究起草《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办法草拟稿在借鉴外省经验和成都市实行居住证做法的基础上,明确了我省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并就居住登记管理内容、办理要求和居住证制度的种类、办理要求进行具体规定。“通过居住证制度,融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就业、社保、租房、教育、计生等多种服务管理功能于一体,有利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流动人口在享有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长期在城镇工作生活的流动人口落户提供制度保障。”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还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改革“以户籍管人”模式,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新模式,全面精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

互动台

租赁房落户难点在哪?

问:本次户籍改革是否会放开租赁房落户的限制?难点在哪?

答:本次户籍改革新增了租赁房落户,既是亮点也是难点。当前,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要,我们确定放开租赁房落户的限制。但是,由于租赁房屋不是租赁人本人拥有的房屋,且租赁房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因此,省公安厅要求,租房落户具体管理规定和措施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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