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张韶阳) 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作重要讲话并强调,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新疆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各族干部群众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殷切期望。
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神圣职责,就是通过行使审判权,打击惩罚犯罪,解决矛盾纠纷,保护合法权利,保障社会发展,引领遵法守法。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应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创新的大环境中,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入手,努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要确保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以严格司法保障公正司法,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讲话精神来武装头脑、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法院工作,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实现总目标的强大动力。
我们相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与厚爱,有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和拼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