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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阔步前行迫切要解决好“三个问题”

更新时间:2017-05-25 16:19:02点击次数:3902次字号:T|T
      【编者按】5月20日,第四届中国文化发展论坛在武汉举行。会上,湖北大学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文化建设蓝皮书:中国文化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蓝皮书)。  蓝皮书指出,目前我国正实施“走出去”战略,“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要实现目前的战略和目标,需要着力解決“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编者按】5月20日,第四届中国文化发展论坛在武汉举行。会上,湖北大学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文化建设蓝皮书:中国文化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蓝皮书)。  蓝皮书指出,目前我国正实施“走出去”战略,“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要实现目前的战略和目标,需要着力解決“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形式大于内容、国际人文交流与深层的价值观对话偏少”等三个主要问题。


      作者/王军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注重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稳步推进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颁布后,各项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扩大,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文化产业仍迫切需要解决好“三大难题”。


      “根子太弱”——“走不稳”


      蓝皮书指出,2015年文化产品进出口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整个“十二五”期间的进出口总额呈抛物线式的发展状况。解析这个问题不难看到,当前制约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文化产业“根子弱’、“走不稳”。


      首先,文化产业的发展仍不成熟。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再度强调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但从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来看,目前,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等多个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5%,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以深圳为例,在文博会的推动下,2016年,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1949亿元,同比增长1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0%,成为深圳四大支柱产业之一。除此之外,而我国大部分省市年平均值还不到4%,产业发展严重不平衡。


      其次,文化产业发展质量不高。一是文化产业实力不足、影响力较低,如目前全国500多家出版社的收入总和,还不及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一家的收入;二是文化品牌少,文化含金量不足、文化产业影响力不足;三是各种文化产业园区良莠不分,目前,文化部已先后命名了200多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以及试验园区,不少产业园区笼罩着急功近利的氛围,大批仓促上马的产业园区项目缺乏明确的产业规划,只有15%左右的文化创意园区实现盈利。


      三是民间资本进入效应未充分现象。这实际上是当前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不足及市场规范缺失造成的。由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要用大量的资金,而且风险比较高,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级阶段,主要依靠大量的政府主导,导致政府投入文化产业的时间太长就会形成局部垄断,陷入市场低效物质循环。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相关意见规定,正催生民营文化企业不断崛起。但集体私营及其他企业出口文化产品占全部出口总值比例仍然很低,有关扶持政策产生效果仍有待时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重申,到2020年要将“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表明中央在“十三五”时期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发展目标的决心和信心。但要真正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解决好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基础弱”、“底子薄”、“束得紧”等现实问题。


      “步子太虚”——“走不动”


       蓝皮书指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仍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等不合理的现象,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保障政策仍有待完善和落实。这个问题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看似风生水起,仍维持“亦步亦趋”的现状。


      一是对创意是文化产业的核心认识不够。纵观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结构,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因为创意是产业的核心,依靠创意的各个领域,不管广播、电视、电影、动漫、报纸杂志、图书出版、艺术娱乐、旅游、体育、会展活动,所有这些行业都是“文化产业”。虽然我国“文化Æ创意”理念早已提出并在实践中广泛运用,但文化创意产业同质化严重,有的把产业进行简单包装、稍加改造或者易形变色后,便贴上创意的标签,仍然是走“一直在模仿,从来未超越”的老路,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由“制造”向“智造”转型。如,电影《指环王》、小说《哈利·波特》无不是通过文化创意从而实现利润空间拓展到最大化。


      二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规则尚未形成。从国内各大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利润逐年提高和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态势可以看出,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竞争尚不充分,文化创意市场规则还未完全形成。主要表现在:其一,各级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重视度不高。对国家相关政策研究不深不透,缺乏配套的规范措施,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上思路不清、力度不够,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其二,地区性产业规划和定位同质化严重。国内各大城市建立大量的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但由于缺乏市场化牵引,相当一部分项目是跟风上马,没有结合本地实际,以及市场的容量和产业的发展规划来指导和引导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最后陷入“功能相同或相近”误区。其三,国内文创市场过度化“虚热”。从国内各大城市都对动漫和游戏情有独钟,不少是形式大于内容,整体过于“”虚热”。与发达国家相比,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创意项目融资渠道窄、回报周期长、预期评估难、投资风险大,也是制约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一个瓶颈。


      三是文化创意产业供应链结构不实。文化创意产业要把价值创造的环节和程序完全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文化产业供应链结构,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链条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内容,一个是渠道。但从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看,已经开始进入渠道过剩、内容短缺的时代。主要表现在:其一,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我们拥有五千年优秀的中华历史文化资源,显然光有资源是不够的,还需要大量的创意人才对资源进行整合和挖掘,才能形成创意。其二,产品开发品质不高。有了好的创意仍然不行,必须形成高品质的创意产品。这就需要我们把握“市场为中心,消费者为导向”创意方向,开发出让人耳目一新的产品。其三,产品转化渠道过窄。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品销售渠道,大有“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态势,缺乏多路迸发的渠道。创意产品价值转化不是单一的产与出,应包括媒介、流通、发行、包装、演出、会展、文化场馆等推介管路,这都是文创产品实现价值转化的渠道。


      从国外的成功经验看,优秀的创意产品之所以能创造上百亿的市场价值,都是依赖完整而强大的产业链,从小说、游戏到电影,再到主题公园、卡通玩具,不断挖掘创意的影响力,然后生成财富。政府应当引导创意产业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提高整个产业的整合度,对产业的价值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


      “腿不够长”——“走不远”


      当前,中国的经济体量已经是世界第二位了,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牵引,在全球经济上已经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但在与经济体量和发展前景相适应的文化建设,或者说在软实力的建设方面,我国在国际上地位和影响仍然需要提升。


      蓝皮书指出,我国国际人文交流活动以及文化价值观方面的国际研讨活动较少。中国文化活动的国际交流要深入开展,要为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就必须加强人文交流,推进对彼此价值观的相互理解。


      近年来,我国文化“走出去”规划的实施取得较好的效果,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已遍布世界各地,大量出版物也进入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市场,影视音像作品成为周边国家的收视热门,许多优秀剧目甚至能够进入到发达国家的主流演出市场。虽然我们实现了“走出去”的目标,但还要清醒地认识当前面临道“走不远”与“走不宽”等现实问题。


      一是文化“走出去”缺乏完整有效的政策支持系统。政府的扶持存在认识和政策上的偏差,缺乏完善的对外文化贸易政策扶持体系,导致金融服务、财税支持等方面出现方向不准、资助盲目、力度不够等问题。近年来,国家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出台的各种管理规定非常多,总体上看,有利于中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开展。但需要看到,在中国文化国际传播和文化产品“走出去”上,我们还是要遵循市场化和文化传播的规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完整而有效的政策支持系统,唯有如此,才能强有力地推动文化贸易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的全面升级。


      二是文化“走出去”还停留在“文化交流”的浅表层。当前我国文化走出国门依然存在国际间的“官方合作”层面,很多文化交流与学习互访都是既定国家与友好省市计划内的活动安排,内容和形式过于单一。而中国文化产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虽有路径可走,但既缺乏开拓国际文化市场的意识和经验,又没有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机制和营销手段,大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低层次文化销售。目前,许多国家从签证审批、劳务许可到征收演出重税等,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演出项目本土保护措施。这些都是中国艺术产品“走不远”的外部主要因素。


      三是文化“走出去”国内与国际供需关系和质量差异大。文化产品讲究的是“产销对路”,是否符合对方的观赏习惯和需求。因此,有专家指出,文化产品作为商品,其在市场上销售的好坏,主要是由供需关系和质量的差异来决定:一要考虑国内市场前景。如果一个文化产品在国内都不受欢迎,没有销路,那在国外也不会有好的市场。二要论证国外市场成本。既然文化产品“走出去”是市场行为,必须充分论证评估成本与效益,否则就是“瞎忙”。三要突出产品的针对性。目前国内绝大多数文化企业,在产品创作生产时,主要考虑还是在国内的“自产自销”,极少有针对国外演出市场进行专门打造。四要加强世界产业市场分析。目前国内文化行业处于“群雄割据”与“散兵游勇”两大类,行业建设缺乏系统的市场分析体系支撑,信息获取渠道单一、指向性不强。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立足于民族文化自信,搭载文化产业发展快车,我国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在不断加快,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正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国已与157个国家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初步形成了覆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间文化交流与合作网络。同时,民营资本开始成为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力量。作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的“文化金桥”——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今年共吸引了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的40个国家的117家海外机构参加展演,吸引了美国、英国、法国等99个国家和地区的约2万名海外采购商。


      观大势,当以信心。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到“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胜利举办,从“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推进到世界目光的深度关注与广泛参与,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到世界经济中心的转移。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抓住历史机遇,做好规划,找准定位,多路出击,乘势而上,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和文化品牌一定会闪耀在世界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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