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贵州省黎平县“五举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小组,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二是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全面落实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人员等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员参与、人人担责。
三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态化,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攻坚战。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本行业领域大检查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四是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定时对隐患整改单位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牢。屡教不改的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措施。
五是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材料上报及时。各专项检查组明确了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材料上报,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本单位各专项检查组的沟通交流,确保大检查各项要求及时传达到位,材料上报符合要求。
开展大检查工作以来,全县共派出各类检查组334组次、检查人员996人次、检查企业或单位352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608项,整改完毕474项,限期整改134项。(黎平县安监局 彭清林)